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时间:2022-1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检察部

负责办理对法律规定由茂南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危险驾驶罪除外)、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军人违反职责罪等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两法衔接工作;负责管辖罪名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共性事务性业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其他无法确定办理部门的事务性工作由检察长统筹安排;对由第三检察部移送属本院管辖的信件或案件进行审查,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办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检察部

负责办理除第一、五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案件,办理对区监察委员会移送、上级检察机关指定管辖的职务犯罪案件,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管辖罪名的事务性工作;对由第三检察部移送属本院管辖的信件或案件进行审查,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办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检察部

负责统一接受群众通过信、访、网、电等方式提出的控告、申诉、举报及自首,对属于本院管辖的控告、申诉、举报进行审查后及时分流,并跟踪、催办、答复或协助答复信访人;办理刑事申诉、国家司法救助、国家赔偿、赔偿监督、妨碍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申诉和控告等案件;负责本院维稳和信访综合分析工作,以及检察长接待日、检察长下访巡访等日常事务管理;负责对社区矫正机构等单位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负责对上级院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2309控申窗口地址:茂名市茂南区人民北路5号大院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668-3397068

第四检察部

负责办理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提请抗诉,承办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民事及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办理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办理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负责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监督;办理本院管辖的公益诉讼举报案件;对由第三检察部移送属本院管辖的信件进行审查,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办理;负责管辖罪名的事务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除外)。

第五检察部

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工作;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开展涉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统筹发挥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综合保护未成年人;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日常监督工作;对由第三检察部移送属本院管辖的信件或案件进行审查,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办理; 负责管辖罪名(涉未成年人)的事务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业务部

承担案件管理职能,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工作。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协助全院使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承担法律政策研究职能,负责调查研究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意见。负责审核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对检察建议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组织全院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负责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检务督察职能,督察检察人员执行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规定、决定情况。负责司法责任追究、检察官惩戒、内部审计、配合联络巡视(巡察)、指导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承担检察技术信息职能,负责统筹智慧检务建设、实施科技强检、信息化项目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本院网络系统、电子设备维护、拍照、录像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案管窗口地址:茂名市茂南区人民北路5号大院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668-3397066

办公室(保留司法警察大队牌子)

主要职责: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负责全院文秘事务、检察长办公会议、院务会议工作;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和宣传报道;负责机要、保密、文印、档案、文件收发;负责联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负责机关行政管理、装备、经费预算、财务、基建房产等工作;负责机关会务保障;负责组织实施《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检查、监督司法警察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管理本院司法警察警容警貌、警用标志;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司法警察大队挂牌在办公室。

政治部(保留机关党委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协助党组做好本院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干部调整、任免、招录、机构编制、工资福利、老干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干警的教育培训、考评和奖惩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党组会议记录、党组中心组学习工作;负责司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协助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机关党委挂牌在政治部。

机关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负责本院后勤、装备、机关事务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派驻镇盛检察室主要职责

负责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两法衔接”正向衔接工作,参与开展乡镇法制宣传,化解社会矛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