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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笔试、技能考试总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告
时间:2022-10-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笔试、技能考试总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告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笔试、技能考试已结束,现将笔试、技能考试总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划定

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招聘考生的笔试、技能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分数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请关注“茂南检察”微信公众号)。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2年10月18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9楼

请所有入围面试的考生在2022年10月18日上午8点40分前到候考室报到,凡不按规定时间报到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面试考生须知

1.考生须按照公布的面试时间与安排,在面试当天开考前20分钟(即上午8:40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缺一不可)、本人签名的《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到考点(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报到,参加面试抽签。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等须交考务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试完毕离场时领回。

2.为保证抽签工作公平公正,考生未能在开考前20分钟(即上午8:40前)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证件(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携带不齐的,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

4.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5.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将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候考室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

6.考生在面试时,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考官提问,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如考生透露个人信息,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成绩。

7.考生在面试结束后,应尽快离开考点,不得无故逗留。

8.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考生分类管理

本着对考生健康负责原则,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按以下两种情况对考生进行防控管理:

1.正常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签到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2.不得参加面试:

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②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③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④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⑤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⑥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准备事项

1.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考生须提前7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2.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4.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 所有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本省考生考前7天内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考生要提前了解广东省和茂名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考前7天内有疫情发生地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须完成三天两次(每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参加面试。

注:①全国疫情风险等级查询(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 )

②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http://www.gov.cn/zhuanti/2021yqfkgdzc/index.htm#/ )

(2)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3)考生在考点入场时,凭身份证、粤康码、行程码、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进行签到。

(三)面试期间义务

1.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点期间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须摘除口罩。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经规定通道前往候考室,在规定区域活动。

(3)考试期间如有考生发热或其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考生须配合工作人员引导,就近前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诊。

2.关注身体状况

面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由卫生防疫人员研判是否可继续参加面试。

(四)有关要求

1.考生应认真阅读疫情防控要求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2.考生不配合面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因疫情形势变化影响面试的,我院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及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联系电话:0668-3397039。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