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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警示
警惕你的个人信息被明码标价!
时间:2025-09-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茂南区检察院办理的吴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获法院判决支持。


吴某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同时,其还被判令永久删除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支付社会公共利益损害赔偿款25390元,并在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该案是茂南区检察院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首次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实现“刑民双责同追”的案件。






2023年9月以来,吴某某通过网络非法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工作单位及家庭住址等敏感内容,并以明码标价的方式向他人出售。


至案发,其非法获取、出售的公民个人信息数量达5000万余条,非法获利25390元。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调查程序,认定吴某某的行为不仅涉嫌刑事犯罪,还严重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个人信息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及公益诉讼请求,作出上述判决。



吴某某在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近年来,茂南区检察院积极构建“四大检察”协同发力的监督格局,聚焦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中的难点问题,通过开展行政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推动属地镇街整改村务公开栏公示材料中存在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风险,有效规范政务公开管理。


在此基础上,从刑事追诉、民事索赔、行政监管和公益保护等多个维度持续发力,全面筑牢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司法屏障。


数字化时代

我们该如何防范个人信息泄露?

记住以下这三点





01

强化保护意识,谨慎提供信息

不随意填写敏感信息(如身份证、住址、电话),非必要不提供。

妥善保管含个人信息的证件和文件,避免随意丢弃。



02

优化网络习惯,加密防护屏障

避免在公共网络登录重要账号,定期更换高复杂度密码。

不点击陌生链接或扫描不明二维码。发现泄露迹象,及时留存证据并举报。



03

支持合规信息处理,监督违法行为

配合正规机构合法收集和使用信息,同时加强监督。

发现企业违规操作,积极投诉举报,共同促进数据生态健康发展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不仅直接侵犯公民隐私权更容易引发诈骗、骚扰等衍生犯罪
任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群众应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共同维护清朗数字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