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的主题为“全面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
奋进新征程的路上,茂南检察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足履实地,始终不停止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保驾护航的步伐,佳绩频现,取得了累累硕果。
因在参与办理的刘某某等5人侵犯著作权案、曾某侵犯著作权案、窦某某侵犯著作权案、郑某侵犯著作权案等四起重大侵权盗版案件中发挥重要作用而受到表彰,先后两次荣膺全国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两名员额检察官被表彰为有功个人。
值得注意的是,该四起重大侵权盗版案件均是与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有关。
随着网络游戏产业日益繁荣,网络游戏领域知识产权侵权现象频发,究竟哪些游戏侵权行为需要警惕?
知识产权日,让我们一起通过以下获国家级表彰的典型案例来涨知识~
制作、出售游戏外挂?这种开发要不得!
被告人曾某在未经某手机网络游戏著作权人许可、授权的情况下,于2018年8月份开始利用电脑制作出该手机网络游戏的外挂并进行销售。
该手机网络游戏的外挂有自动挑战BOSS、练技能、做游戏任务等功能,对原游戏的程序进行破坏、修改。
曾某后又利用淘宝网和QQ群等渠道进行发布和销售,其销售游戏外挂共约500多个,共非法获利人民币11.35万元。
曾某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于2019年12月29日被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改变定性,以侵犯著作权罪于2019年1月11日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我院于2019年4月9日向茂南区人民法院移送起诉。
茂南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27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曾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何为制售游戏外挂?
对于游戏市场而言,游戏外挂其实是一种作弊程序,制售外挂既侵害游戏开发者和网游运营商的利益,又侵害游戏玩家的利益,同时还影响到国家的网游产业甚至是互联网产业良好发展。
私设网游服务器?不是你想架设就架设!
被告人窦某某于2018年1月开始,在未得到版权拥有者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任何授权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通过网友在互联网上架设、运营某游戏私服。
窦某某作为该私服的总代理,对外宣传推广私服、负责私服的运营推广和资金结算工作,从中非法获利。
自该私服运营以来,窦某某非法经营数额已超过二十五万元,从中非法获利约十一万元。
该案由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于2019年4月12日立案进行侦查。
2019年8月8日,我院对犯罪嫌疑人窦某某批准逮捕。
2019年10月15日,我院向茂南区人民法院移送起诉。在法院审理阶段,窦某某家属向被害单位退赔十一万元,获得被害单位谅解。
茂南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9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窦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何为架设网游私服?
架设网络游戏“私服”,是指未经网络游戏软件著作权人或其授权的网络游戏软件运营商的授权,通过非法途径获得网络游戏的服务器端程序或其源程序,并私自架设网络游戏服务器谋取利益的行为。“私服”运营者既不向游戏版权所有者缴纳费用,也脱离了政府有关部门监管,还可能成为其他违法犯罪的温床。
开发一款网络游戏计算机源代码,往往需要游戏开发商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属于法律保护对象中的计算机软件,是版权保护的范畴著作权保护问题。上述网络游戏侵权案被告人均因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而获刑,那究竟什么是侵犯著作权罪?
侵犯著作权罪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作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属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犯侵犯著作权罪,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网络游戏领域
#著作权保护及抵制盗版要点#
网络游戏虽是虚拟世界,但非法外之地,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经营网络游戏私服、开发游戏外挂等行为,达到一定数额,即触犯了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游戏开发企业和网游运营商应将保护著作权贯穿始终,对游戏版权进行登记备案,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语,加强监管,企业内部加强普法宣传。
使用外挂软件、私服类盗版游戏严重损害了原创公司的创新性及经济效益,破坏游戏的公平性,影响正常游戏玩家的游戏体验,还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网络诈骗等风险,广大游戏玩家应当遵守游戏规则,自觉抵制买卖盗版游戏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