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2021年12月23日,我院对黄某飞涉嫌诈骗罪拟不起诉案进行公开听证。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法律援助处律师、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共同参加。
基本案情
2018年7月至2019年4月期间,黄某飞在没有具备颁发证书资质的情况下,自行制作证书,先后为被害人杨某、柯某祥、柯某坤各办理了一本中国易经风水研究院相关风水专家证书,骗取了三名被害人共计9300元。
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以该案是否符合情节轻微不起诉条件为主要议题,向听证人员介绍基本案情、拟处理意见及理由。
因黄某飞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偶犯,案发后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拟对黄某飞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听证员评议后一致认为该案犯罪情节轻微,同意检察机关不起诉处理意见。
公开听证,是指检察机关对于符合条件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近年来,我院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领域方面大力推进检察听证工作,将检察公开听证作为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化解矛盾的主要抓手,均取得了显著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