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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特辑 | 你留意到了吗?散装食品贴上了“安全标签”
时间:2023-03-15  作者:柯蕊 杨皖雯 王慧思  新闻来源:茂南检察微信公众号 【字号: | |




商场内,糖果、开心果、瓜子等散装食品琳琅满目、各式各样,由于价格低、口味多、分量随意等优势,总会撩拨消费者购买欲望。


然而,在购买前你可会对这些可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的“安全标签”留个心眼?是否会关注标签上标注信息是否齐全、规范?






为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筑牢散装食品安全防线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

茂南检察联合行政机关

在辖区内掀起了一场

散装食品标签规范整治风暴






摸查17个镇街

发现20多家超市散装食品标识不明




今年1月,我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到部分超市、农贸市场店铺等进行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线索摸排时,发现一些散装食品的标签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遂组织力量深入各镇街开展公益调查。


在全区范围内打响了散装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监督保卫战。


为了摸清底数,检察干警通过实地调查、摄像拍照、询问证人等多种方式,深入茂南辖区内17个镇街部分商场超市排查散装食品标签风险隐患,全面收集行政部门监管履职情况及公共利益受损的证据。


经查明,发现24家超市散装食品销售区内的部分散装食品标签中,仅标明了食品的名称和价格信息,未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信息不全的价格标签代替了商品信息标签










←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无防尘防蝇等防护设施,存在受潮、霉变、污染等风险


↓标签信息和商品不对应



容器外标签仅标明品名、零售价、计量单位






散装食品标识不明,既侵犯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也存在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流入市场的风险,给公共食品安全埋下了隐患。





食品可以散装

但监管食品安全的这根弦

绝对不能“散”


对于散装食品经营该如何管?

  国家相关法规已经做出了详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六十八条规定



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规定



对于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取防尘遮盖、设置隔离设施、提供专用取用工具等保证散装食品安全的措施。




18份检察建议

为全区散装食品贴上“安全标签”




对批发零售商家依法依规销售散装食品的监管,是把住市民“入口关”的重要一环。


为加强散装食品安全监管,规范散装食品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我院依法作出立案决定,果断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并针对调查情况,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各镇街政府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指向明确、可操作性强、内容精准的诉前检察建议18份。


敦促其依法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排查辖区内散装食品安全隐患,规范散装食品的销售行为,加强整改,保障食品安全;



对于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设置食品标签的行为,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提升食品生产者、销售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增强自身管控水平。





与此同时,检察干警主动协助市场监管部门深入经营主体实地查根源、促整改,对散装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标签标识、贮存和经营过程的监管漏洞进行分类汇总,并与其共享调查掌握的详细证据与信息,共同研究制定整治措施。


通过与行政部门良性互动,各方参与、协同治理,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接到检察建议后,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并立行立改,成立了散装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并印发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及食用农产品通用标签、散装食品通用标签等统一标签样式和填写说明。


以这次督促为契机,正式着手推动推进全区散装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标签规范专项整治行动。





一方面,联合各镇街政府在全区开展散装食品风险隐患排查行动,严格执行整改行动方案,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反食品安全的超市经营主体进行责令整改,督促其规范经营。


另一方面,组织开展散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约谈培训,通过广泛宣传教育行政指导相结合,要求各商家超市进行自查自改,压实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经过两个多月的专项整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各镇街政府按期将整改情况书面答复了我院,我院针对本区散装食品经营提出的相关安全隐患问题均已整改落实。


整改成效

开展散装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标签专项整治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1053 人次,检查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817家次,发现存在问题44家次,责令整改44家次,现已全部整改完成;约谈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经营者241 人次;共计印发散装食品销售通用标签2.5万张、食用农产品销售通用标签2.5万张,有效规范了全区散装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销售行为,群众合法权益及身体健康得到进一步保障。




整改效果“回头看”

助推散装食品市场规范化经营




监督落实的“后半篇文章”不能虚置,必须做实做细做到位。


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标签规范整治期间,我院公益诉讼办案组持续跟踪监督,多次就18份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与镇街政府及行政机关进行沟通联系,并深入涉案现场走访督办整改进程。


日前,我院对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经营规范治理效果开展“回头看”,公益诉讼办案组前往辖区内部分销售散装食品超市,对相关部门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进实地回访检验。






参加完市监局的培训讲座回来后,我就和我们超市的工作人员全部交代了一遍,现在按照相关要求把标签全都重新弄过也自己核查过了。


在抽检现场,超市负责人向前来检查的执法人员和检察干警说道。


经过对数家中大型商超以及食品店内散装食品、未包装食用农产品的标签、来源、直接入口散装食品容器包装、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散装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标签不合要求的问题有了明显改观,完善了散装食品标签内容及样式,补齐了标签上生产厂家、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必要信息,散装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也得到了提升。



企业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散装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不明,可能会有过期食品、三无食品鱼目混珠流入市场的风险隐患,也会为企业带来经营风险。


检察官郑重提醒商家要掌握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规范经营行为,确保食品安全。


同时,敦促行政机关持续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检查行动,聚焦难点、排查隐患,抓实抓细抓好散装食品规范化经营。







那么

商场超市的散装食品

标签规范整治成效如何?

我们一起来看看



散装食品被贴上一软一硬两重“安全标签”






食品安全,健康攸关

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既是民生工程

更是民心工程


茂南检察将持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力度,通过开展“公益诉讼美好生活”等专项活动,加强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监督,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殷切期盼,努力守护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最后的最后

你一定还会有疑问

那散装食品到底该如何选购?


散装食品挑选小妙招

及消费者维权锦囊请查收!




检察官提醒



1

在购买散装食品时,要仔细查看有无标注清晰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


2

在购买散装食品时,留意有无防尘遮盖设施和禁止触摸的标识,并注意销售人员是否按规定统一佩戴口罩,手套和帽子等必要的服饰器具销售散装即食食品。


3

在选购时,最好不要触摸散装食品,更不要随意品尝,以免造成散装食品的二次污染,危及他人健康。


4

若不慎购买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散装食品,造成自身合法权益受损的,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反映或投诉。如有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线索,也可以向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反映。




文字丨柯蕊 杨皖雯 王慧思

图片丨郑考茗 柯蕊

编辑丨柯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