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责,提升对社区矫正工作监督质效,防止社区矫正对象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的情况,近日,我院第三检察部应邀到区社区矫正中心,以“法治教育 重塑人生”为主题,为社区矫正人员送上一堂深入浅出的法治教育课。
课堂上,检察官吕妙玲向社区矫正对象重点讲授了撤销缓刑法律规定。结合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被收监执行的典型案例,检察官解读了《刑法》第77条关于罪犯缓刑考验期内撤销缓刑的几种法定情形,以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46条、《广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第60条关于违反社区矫正监管情节严重提请撤销缓刑的几种情形。
此外,检察官与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引导其珍惜在高墙外的改造机会,做到以下四个方面:一要加强学习,增强法治意识;二要端正态度,自觉服从司法局、司法所管理教育;三要严守各项规定,尤其是严禁酒后驾车,拒绝帮信、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四要时刻保持敬畏之心,真心悔改,确保顺利解矫回归社会,做一名知法、守法、懂法的合格公民。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延伸法律监督职能,能动履职,细化实化监督方式方法,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协作配合,帮助社区矫正人员更好融入社会,成为守法公民,彰显刑事执行检察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