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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茂南
为绿美茂南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时间:2023-06-13  作者:杨皖雯  新闻来源:茂南检察微信公众号 【字号: | |

刚过去的6月5日是第50个世界环境日,跟着我们的“绿”动,看看检察官们是如何依法能动履职,守护绿色!

2020年以来,我院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90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6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共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9份,发出磋商7份,均按时整改回复。


水资源保护

我院积极开展整治江河污染行动。近年来,多次组织人员深入茂南区袂花江、文运河、飞马河、小东江、白沙河查看,针对养殖场污染河流、水浮莲泛滥、沿岸违法搭建物、向河流倾倒垃圾、非法排放污水等问题,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监督整改,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行动,组织人员依法拆除违建物、清理河道,对周边居民及养殖户加强宣传教育,确保江河水源污染得到有效整治,为茂南区水资源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水体污染整改前

▲水体污染整改后

城乡环境保护

part 1

我院积极开展生活垃圾污染专项活动,对辖区内各镇街居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垃圾焚烧的情况,及时进行现场勘查、拍照取证,2022年共立案办理13件垃圾污染案件,发出检察建议12件,磋商1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各镇街政府及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助力茂名“创文巩卫”,优化城乡人居环境。

▲生活垃圾污染整改前

▲生活垃圾污染整改后

part 2

我院依法能动履职,积极开展建筑垃圾污染专项活动。先后3次对全区9个乡镇建筑垃圾的治理情况进行排查,发现9个乡镇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经过实地拍照取证后,我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部门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尽快对存在的建筑垃圾堆积问题依法处理,消除污染,共立案办理建筑垃圾污染案件10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份。

▲建筑垃圾污染整改前

▲建筑垃圾污染整改后

part 3

聚焦生态公园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我院与茂名市露天矿生态公园管理处共同签署了关于保护茂名市露天矿生态公园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协作机制的意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院立即启动实施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办理养猪场污染环境、违建凉亭等4件破坏茂名市露天矿生态公园生态环境案件,以实际行动维护茂名市露天矿生态公园生态环境,打造好露天矿生态公园著名游赏景观这张茂名市的名片、品牌,悉心维护好公园的湖水、草木等,造福人民。

▲违章搭建整改

▲养猪场污染整改

古树名木保护

2022年10月,我院对辖区内古树名木保护情况开展调查,通过联系区自然资源局、实地勘查等方式,了解古树名木生长和保护现状。经走访调查,发现一些影响树木成长的隐患,如存在病虫害、树木乱挂杂物、未设置保护设施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古树持续健康生长。

▲影响树木成长的隐患

▲古树周环境整改后

▲古树周边环境整改后

大气环境保护

针对臭味污染、油烟污染等问题,及时启动公益诉讼检察展开调查,对涉嫌油烟、臭味污染的场所进行深入调查核实,了解污染源头、产生原因,并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臭味污染和油烟污染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让周边群众重新拥有一个宜居环境,为大气污染防治贡献检察力量。

耕地资源保护

我院积极开展耕地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深入田间地头开展调查核实,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与多部门现场勘察等多种方式,深入茂南区农业农村局、金塘镇以及有关村委会,对茂南区土地丢荒问题现况、产生原因和监管漏洞进行全面调查。

▲耕地丢荒

▲耕地复耕

针对调查情况,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茂南区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履职尽责,推动全区开展查荒灭荒专项大行动,1082亩荒地被复垦,有效盘活了土地资源。